婚前财产公证犹如双刃利剑,在防止婚变带来的财产分割纠纷的同时,也会给健康正常的婚姻生活埋下隐患,让当事人在踏进婚姻殿堂之前产生感情裂痕。
还未踏上婚姻的红地毯便考虑“拜拜”后如何才不致使自己吃亏,我很怀疑此辈对婚姻家庭的诚信程度和自信程度。既然婚后生活的底气不足,何苦勉为其难勉强配对?须知婚姻的内涵除了责任和义务还包括对家庭的奉献。
以上言论,是本人多年前在《贵州都市报》“观点”栏目发表的感慨。时至今日,纵观世间物欲横流,世风每况愈下,婚姻附加的物质让人眼花缭乱:金钱、房屋、小车……真真让年过六旬的我无语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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