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说“女士优先”
读了舒梦女士的《说说女士优先》(《杂文报》1245期),的确为那位与女士争抢座位的年轻先生汗颜。
“女士优先”是社会文明的象征,我们在创建精神文明时是应该提倡这种社会公德。然而,我们似乎更应该关注老年人、孕妇和婴幼儿。就此而言,恐怕还不宜简单地以性别来确定被优先的对象。
笔者曾多次看到年轻女士与老人争抢座位,甚至怀抱宠物旁若无人地占据位置,对孕妇及怀抱婴儿站立一旁的妇女视而不见,而对乘客的批评置若罔闻。凡此种种,何言文明?何言风度高雅?
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该例外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“女士优先”应该让位于“老、孕、幼优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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